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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智库报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1:00   访问次数: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智库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智库报告管理,提高智库报告研究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学人才和专业优势,引导科研人员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着力方向,提升学校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智库报告是指为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面向国家、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发展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前瞻性、针对性、战略性和现实性重大问题研究。

第三条 智库报告的日常管理部门是科技发展中心,二级日常管理部门是各系部、处室。

 

第二章  撰写要求

第四条 智库报告形式

(一)一般政策建议型稿件,字数在3500至4000字,围绕研究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重点讲清楚现状问题或发展思路、对策建议,附300-400字左右内容提要,提要不是简单提纲式说明,是报告的核心观点与创新点,可分2至4条列出。

(二)省领导关注的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采用深度研究报告形式(少量),篇幅字数在5000至8000字,重点讲清楚国内外形势、发展趋势及一般规律、现状问题、调研数据、对策建议。

第五条 内容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智库报告撰写质量,政策建议型的智库报告要语言流畅、论据详实、结构严实、逻辑密实、表达厚实、对策扎实,对重大问题研究应突出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对中央和省各类会议重要精神和常规性政策,特别是省领导已了解掌握的常规性政策不用过多阐释。要做好基础性调研,掌握省内外相关领域基本情况,有数据支撑,做到有观点有分析有数据。

第六条 注意事项

智库报告中对策建议部分应重点打磨,避免出现常见问题:①观点不新,讲常识、众所周知的观点,文件里已经有的观点;②对策不实,措施空洞、措施不准,提出的对策不合实际、无法落地;③主意不多,以偏概全、过于简单、无法破题。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 报送流程

(一)学院教职工撰写调研报告时,应当赴政府部门及行业企业一线进行深入调研,并按照《成果要报》格式排版形成初稿。

(二)系部处室在调查核实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后,以呈批签形式提交请示至科技发展中心。

(三)科技发展中委托相应专家对《成果要报》专业性针对性进行论证。

(四)专家论证通过后,科技发展中心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建议反馈教职工。

(五)教职工修改完形成《成果要报》终稿。

(六)科技发展中心报院领导批示。

(七)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科技发展中心将《成果要报》编号通过安可系统报主送的相关省、市(厅)领导。

注:未按照此程序报送的领导批示,学校职称评审时不予加分,不给予科研奖励。

 

第四章  成果认定

第八条 成果认定级别

智库研究成果按照采纳应用部门的不同分四级认定:一级:智库报告被正省级领导(省委书记、省长、政协主席)批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有到账证明)或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出具厅级以上部门的应用证明);二级:智库报告被副省级领导(省委常委)批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有到账证明)或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出具厅级以上部门的应用证明);三级:智库报告被副省级领导(其他副省部级领导)批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有到账证明)或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出具厅级以上部门的应用证明);四级:智库报告被厅级领导批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有到账证明)或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出具厅级以上部门的应用证明)。

第九条  职称评定,适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条 科研奖励,适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的规定。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成果要报

××××年第××

(总第××期)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签发人: ××

×××

主报:××××

××××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内容

 

 

 

 

 

 

 

 

 

 

 

 

 

 

 

 

 

 

 

如有批示请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技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蜜蜜 阮亮  联系电话: 87115612    传真:871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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