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现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可申报的项目类别为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2类。
(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二)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申报限额为3个。
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因需组织评审,且系统开放时间较短,准备申报项目的老师请填写申报书及申报活页,填写完毕后以“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邮箱:5567232@qq.com。申报活页一式5份交至科技发展中心320房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中午11点30分之前,9月28日下午不再收取材料并组织评审,请务必注意截止时间。
科技发展中心
20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