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院级立项课题申报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希望各系部处室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立项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应用导向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注重运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知识开展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项目类别
按照《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
1.凡是学院在岗人员均可申报。
2.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课题组成员(包含主持人)3—6人。
3.项目类别包括:
(1)重点专项项目:指以课题组为依托,以解决全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为研究方向,围绕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等省直单位当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培育项目。此类项目只能从附件4中规定的题目里进行选题,结项成果将择优经学院认可的渠道上报相关领导签批。
(2)一般项目:指选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求、学院发展规划,自行设计的项目。
(3)青年项目:指以积极鼓励40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而设立的研究项目,申报青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
(4)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课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研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任务,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如逾期不能按时完成,课题主持人次年不得再申报学院立项课题。
2.一个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每名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种类别的课题;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其他课题的参与人。已申报其他学院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3.正在承担学院立项课题未结项的,本次不得申报(今年5月可以正常申请结项的可以申报);申报课题与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或申报省级或省政府厅、局研究课题同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申报。
4.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建议作为主持人申报一般院级项目,鼓励申报重点专项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课题。
5.如结项成果形式是著作则必须公开出版;成果是论文则必须公开发表;一般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结项,必须经学院认可的渠道上报相关领导,经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地市四大班子正厅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签批方可结项;重点专项项目均以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结项,须经学院认可的渠道上报相关领导,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签批方可结项。
成果出版、发表、批示采纳或肯定时必须写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院级立项课题”以及立项编号,所有成果只能标注一个院级课题编号,否则不予办理结项。
6.课题申报书第六部分,请各系部初审后填写意见,签章后交科技发展中心,未签署意见的申报书不能参与下一步课题评审工作。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1. 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本次申报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活页一式六份(活页单独夹在申请书中),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所有申报书、活页均以“申报人系部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书(活页)”形式命名,各系汇总后统一报送。
2.各系部处室先做好形式审查,待收集好纸质材料后要加盖本部门公章,同时务必填好汇总表,交至科技发展中心。
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电子版,以系部处室为单位统一发至邮箱:5567232@qq.com。
3.各系部处室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中午11点前。汇总完成后6月20号下午将开始组织评审,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注意截止时间。
科技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1.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申请书
2. 论证活页
3. 电子汇总表
4. 重点专项项目选题指南
5. 学科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