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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院级立项课题申 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6日 00:00   访问次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及《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院2018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希望各系部处室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学院发展及各专业学术发展前沿理论、实践问题,密切结合本职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我院科研总体水平,扩大学院及教职员工的学术影响力。

二、选题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2018年攻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攻坚行动,特制订如下选题指导:

(一)重点选题:

1. 推进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研究

2.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体系结构研究

3. 进一步增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服务发展能力研究

4.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研究

5. 进一步完善我省高职创新发展工作研究

6. 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

7. 融人文素养、职业精神、职业技能为一体的育人文化初步研究

(二)其他选题:

1. 结合本专业的学术前沿的理论或实践问题研究;

2. 其他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科研问题研究;

3. 科研团队建设、科研管理等与科研相关的工作研究;

三、申报条件

1.凡是学院在岗人员均可申报。

2.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包含主持人)3—6人。

四、注意事项

1.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任务,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如逾期不能按时完成,课题主持人次年不得再申报学院立项课题。

2.一个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其他课题的参与人。

3.正在承担学院立项课题未结项的,本次不得申报;申报课题与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级或省政府厅、局研究课题同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申报。

4.如成果形式是著作则必须公开出版;成果是论文则必须公开发表;成果是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则必须由相关领域的厅局级领导批示予以采纳,或相关学科的省内学科带头人予以肯定;成果出版、发表、批示采纳或肯定时必须写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院级立项课题”以及立项编号,否则不予办理结项。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1. 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2份、《论证活页》6份纸质材料交给所在系部处室。

2.各系部处室先做好形式审查,加盖本部门公章,同时填好汇总表,交至科研处,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发至:5567232@qq.com

3.各系部处室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时间:2018427日。汇总后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412

附件:

1. 申请书

2. 论证活页

3. 电子汇总表

4. 学科分类(共26个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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